索县 2017 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办结合实际,汇总 2017 年度各乡(镇)、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得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索县党政信息网平台公布,欢迎查阅。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索县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措施,切实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农牧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县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一是定期召开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对农牧民群众、县直各单位提交的的事情进行及时研究办理,并邀请当事人参加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同时每次召开县长办公会议时除政府副县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外,还邀请人大、政协各一名县级领导参加县长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出谋划策和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在县党政机关大院门口、办公场所建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县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把将要出台的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示,在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等情况,采取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公开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扩大群众对政务工作的了解、参与和监督,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群众监督更加方便,使政务工作更加体现农牧民群众意愿。三是充分发挥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的作用,集中向农牧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等服务,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四是不断发挥索县政府信息网站的作用,将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发布信息均在政府信息网上显示,进一步扩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突出重点,提升公开成效一是不断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梳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公开,主要涉及到项目单位、卫生局、教体局、农牧局等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确保一一对应。二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强化工作落实,按照 2017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更新。三是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对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加以改进。同时县政府办公室还通过对县长办公会议相关事项落实情况督办及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工作指导。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 年,公开内容涉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动态、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策及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等信息。截至2017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1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政府工作报告、帮助指南等七类信息。
(三)公开形式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发布主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和党政信息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点领域信息,方便公众更加高效、便捷的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
2017 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为 1 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 120 篇。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 年,我县政府信息主要采用主动公开方式,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 年,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提供,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 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七、举报投诉数量情况
2017 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举报投诉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立在索县县委宣传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 6 人,其中专职人数 4 人,兼职 2 人;专项经费共计 3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 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共计 4 次,举办各类培训班 1 次,接受培训人员 30 人次。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分不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从而导致必须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入。个别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信息发布,停留于表面,没有深入考虑民众的信息需要,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入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模式、新途径,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正确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各单位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公开栏、报刊等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各乡镇和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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