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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来源: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6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扣“四个示范市”战略任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管理使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县外救援工作。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事务,结合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举措、规划、制度及相关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十七)负责县域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索县亚拉北路5-索县人民政府综合楼4栋一楼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 09301230

               下午 15301830

          冬季 上午 10001300

               下午 15301830

联系方式及传真号:08963702931(座机、传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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