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及自治区、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踪审计。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夏季 早上:9:30~12:30 下午:15: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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