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信息
一是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各成员单位实行联合执法,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在“三大节日”、“两会”、虫草采挖、“五一”、“十一”、疫情等重要时期,对超市、蔬菜水果店、肉店、学校食堂、粮油商店、百货店、小商店等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检查食品经营户1800余家次,没收过期、变质、三无、假冒伪劣食品等90余种,价值0.32万元,查处超保质期食品案件5起,罚款1.5960万元;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全县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联合县教体局不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6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加强食品快速检测活动。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保障整治成效,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我局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针对群众关注度高、日常需求量大、有潜在风险隐患的食品进行食品快速检测。2022以来,开展食品抽检8批次。待抽检结果出来,我们将做好相应后处理并依法公示相关信息;加强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进货查验、原料控制、出厂检验、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原料购进情况、原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包装标识是否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餐饮服务行为,在县城范围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严厉整治餐饮无证经营、脏乱差等行为。2022年以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0余家次,停业整顿11家。二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在药品领域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局把监管理念从命令式监管向协调式服务转变,以紧盯疫苗安全、紧抓药品安全为主线,从各乡(镇)卫生院执行疫苗运输、储存和药品使用管理等制度入手,重点检查辖区特殊成分药品经营情况,以及是否违规销售含特殊成分药品,是否对特殊成分的药品进行专人专管、入柜上锁、“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医疗机构提升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执行度,使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及药品使用单位主体真正知法、懂法、守法,逐步减少监管执法的沉没成本,逐渐解决执法效率低下、隐患层出不穷、风险屡禁不止等问题。在各药店及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针对部分检查对象出现的疫苗使用与管理不规范、特殊药品销售登记不准确、药品存放位置不正确等系列细节性问题,在执法中耐心指导、细心引导,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方式给予整改机会并强化警示作用。全年共开展药品监督检查10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2余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停业整顿1家。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把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突出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会议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主要对冬季供热锅炉、酒店、医院在用电梯和气瓶充装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有密切联系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使用单位设备登记、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操作证、设备运行记录、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方面。2022年共检查危化品经营单位25家次,电梯使用单位30家次,锅炉使用单位3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1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查封停用电梯2部。四是强化价格监管工作。为确保节假日和虫草采挖、疫情防控等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有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不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全县范围内各超市、商场、批发市场、蔬菜水果、粮油、肉店、酥油店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了解了粮油、肉、鸡蛋、蔬菜水果、奶制品等民生生活必需品的供货渠道、日常储备量和销售价格等情况,详细询问了近期部分商品价格波动的原因。同时查看经营者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是否实行明码标价或明码实价,是否存在串通涨价,是否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变相涨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欺诈、诱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从检查情况看,市场商品价格基本稳定,但那曲和西宁等地青稞涨价、新疆和格尔木等地煤炭货源涨价导致目前市场上糌粑和煤炭有明显涨价现象,群众解释工作中有一定的不理解现象。五是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切实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作为防范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从维护全县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那曲市、索县关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打防结合、联合部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宣”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市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协同配合摸排、办案、宣传等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共同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利用市场监管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累计开展涉传活动摸底排查3次,处理疑似传销线索2条。六是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工作。针对当前消费纠纷频发高发的新情况,我局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消费新特点,立足于投诉更便捷的要求,积极争取第一时间受理消费投诉,第一时间化解处理消费纠纷,全面拓展受理渠道,着力增强消费维权工作覆盖面。以12315、上门投诉和信件投诉相结合,全面开放24小时投诉通道,消费者随时随地可以通过便捷投诉方式了解政策规定,反映维权诉求,提供相关证据,掌握办理进度。今年以来受理12315投诉举报18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约0.3万元。七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做到了常态化、全覆盖,统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了每年度跨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容城县双随机抽查工作培训计划,对一单两库进行完善。每年组织跨部门抽查,各成员单位组织完成内部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公示。(八)加强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保障整治成效,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021年我局执法人员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对辖区内的电器、建材材料、日化等进行开展质量抽检工作。2021年抽检共20余批次,涉及特大花篮取暖器、电热水壶、18WLED三防球泡、延长线转换插座、立式PTC陶资暖风机、大五面型取暖器、日化、涂料、润滑油、机油等产品。2022年1月接到抽检检验报告后,按照规定时间,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告知其抽检不和产品的名称、检验不合格项等情况,我县共有不合格产品8批次,其中市抽不合格产品6批次、省抽不合格产品2批次。我局没收所有不合格产品并商户负责人进行现场笔录并下达责令整改书。2022年以来质量安全抽检8批次,其中食品抽检7批次、煤气质量1批次。
九是加大宣传力度。为大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切实增进企业主体意识以及公民参与意识,积极营造法治共享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5护肤日”、“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年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安全用械、创新发展”、特种设备安全内容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LED)标语、设立宣传栏、送礼品、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揭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骗局、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知识,展示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成效,提升群众对“亚健康”、保健食品等的正确认识,促使“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今年以来共宣传5余次,发放宣传材料达3600余张。
三、积极主动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显
自疫情爆发以来,索县局持续对全县各商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药店、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冷库等重点行业领域。一是重点围绕市场主体是否执行“亮码+测温+戴口罩+消毒”四项措施及环境卫生情况、日常消毒、通风情况等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产品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及原材料贮存是否按规定存放以及采购食品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等,对服务人员佩戴口罩,出入经营场所人员体温测量、检查组认真检查了餐饮、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健康扫码、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企业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持续在药店、诊所进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的防控排查,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的价格等情况;三是持续在酒店、宾馆的消毒记录、防护措施、人员入住信息、营业执照等内容。同时要求酒店、宾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对住宿人员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做到旅居史必问、来源地必核,引导入住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四是加大检查小作坊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场所消毒、经营场所布局、添加剂管理及使用记录情况、原料存放、场所卫生等,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立即整改;五是强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隔离点供餐单位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隔离点供餐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场所卫生和设备设施、环境消毒消杀、从业人员持证和体温检测、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供货商资质证明、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食品留样、餐食配送场地等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集中隔离点食品安全万无一失。同时签订疫情防控期间隔离人员集中供餐点供货商食品安全责任书3家;六是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使用特点,重点对加气站、医院、索秀花园小区、宾馆、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阅了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使用登记证、运行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排查制度、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资料。疫情发生以来共检查锅炉使用单位2家次、压力容器(气瓶)使用单位12家次、电梯使用单位3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经检查全县特种设备总体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索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锅炉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能提供监督检验报告、内外检验报告;安全阀、压力表校验报告;作业人员证等存在较大的隐患(目前停止使用设备);受疫情影响,个别特种设备存在已经申请到期未检、相关手续不完善等现象,同时督促使用单位与检验机构沟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确保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七是围绕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及口罩等防疫物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粮油肉类、蔬菜等节日热销产品、疫情防护用品等重点领域的市场价格检查力度,加强对市场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各类市场主体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违规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八是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建立健全冷链食品到索县落地核酸检测机制,商户提前报备新进冷链食品信息后,信息及时推送至县疾控中心以便疾控部门开展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落实查验供货地核酸检测、消毒证明、动物检疫证制度和冷链从业人员每日一次核酸检测要求(本土疫情期间),加强联合监管执法,严打走私、偷运、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等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冷链市场环境。同时我县在疫情期间暂停进进口冷链食品,限制进口冷链食品在市场流通,坚决阻断病毒传播链条。对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样本43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疫情发生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300余家次,停业整顿10家其中(超市1家、餐饮店7家、诊所1家、小作坊1家),暂扣营业执照7家,接收投诉举报11件,解决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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